從今年4月1日起,除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退休人員外,所有參加北京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醫療費的個人負擔部分將減少一半。1月23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宣佈,北京市將建立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德修介紹説,從4月1日起,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不含起付標準以下部分),以及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範圍內(不含門診1300元以下部分),退休人員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可通過統一補充保險報銷50%。而且,補充醫療保險不用退休人員和單位交錢。
王德修進一步解釋説,目前醫保門診報銷是在個人支付1300元後,剩餘部分由大額互助報銷70%至80%(最高報銷2萬元),個人負擔20%至30%。在政策調整後,將變為大額互助報銷70%至80%(最高報銷2萬元),增加統一補充保險報銷10%至15%,個人負擔10%至15%。
在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方面,目前情況是:起付線以下部分自己負擔,剩餘部分由統籌基金報銷91%(最高報銷金額為7萬元),個人負擔9%。再剩餘部分,由大額互助報銷70%(最高報銷10萬元),個人負擔30%。在政策調整後,報銷情況則變為,統籌基金報銷91%(最高報銷7萬元),增加統一補充保險報銷4.5%,個人負擔4.5%。再剩餘部分,大額互助報銷70%(最高報銷10萬元),增加統一補充保險報銷15%,個人負擔變為15%。
王德修同時提醒,上述比例僅僅是以三級醫院為例,在二級、一級醫院及其他費用段的比例,退休人員的負擔更低。
對於原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比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待遇高的,實行統一補充保險後,原單位應繼續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報銷一部分,不降低退休人員基本醫療待遇。3月31日前出院的住院醫療費用及申報的門診醫療費用,仍按原辦法報銷。
此外,從4月1日起,北京市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辦法,70歲(含)以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每人每月劃入110元,全年劃入1320元,70歲以下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每人每月劃入100元,全年劃入1200元。(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