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以前辦房産證需要同時提交身份證和戶口本,今後只需提交身份證即可。2月5日,北京市建委公佈《房屋權屬登記工作規範(試行)》,即日起實行。
2月5日,記者就此《規範》採訪了中原地産權證部主管張女士,請她對規範的內容進行解讀。
★變化一:北京市居民辦證只需交身份證
原狀:北京市居民辦房産證需要同時提交身份證、戶口簿。
現狀:規範中的房屋權屬登記收件標準明確規定,本市居民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可提交戶口簿或中國護照。外省市居民要提交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提交戶口簿)和暫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中國護照。
★變化二:抵押登記取消抵押期限
原狀:在做抵押登記時需要註明抵押期限,具體到某年某月某日。
現狀:自本規範實施之日起,不再登記抵押期限。此前房屋抵押登記中已登記的抵押期限對抵押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證中的約定期限欄也不再填寫。
★變化三:兩種文書全市統一格式
原狀:房屋授權委託書、房屋 權屬證書(證明)各區縣格式不一樣,給人們帶來很大不便。
現狀:規範中統一了全市填寫的格式,有了示範文本。(記者 潘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