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室8日向新聞界宣佈,從今年春季開始,福建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全部免除。比中央規定的時限提前一年把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
近年來,福建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發展農村義務教育,省教育、財政等部門採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著力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突出的問題。全省實施了兩期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了205萬平方米的D級危房;實施“兩免一補”政策,對貧困家庭學生實行免費提供教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保證了貧困家庭學生都能接受義務教育;完善了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實行縣級統一發放等措施,保證了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為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福建省政府決定在“十一五”規劃的第一年,提前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學雜費。據介紹,福建省目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有343萬多人,按照現行農村義務教育“一費制”標準和有關分擔費用比例測算,2006年全省財政需要補助6億多元資金。在財政並不寬裕的條件下,福建省政府努力挖掘財源,增收節支,調整支出結構,決定由省級財政補助4.29億元,各地負擔2.13億元解決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所需經費。省級春季應承擔的補助資金春節前已經預撥到位。
為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的順利實施,福建省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建立了相關制度。一是建立科學合理的轉移支付制度;二是完善農村義務教育財政保障機制;三是嚴格控制收費行為;四是嚴格監督約束機制。
福建省還強調要求,各級財政、教育、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安排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發現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的,將扣減有關專項經費,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記者 陳定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