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22日專電(李妍、焦志)近日,廣東出臺了規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的新標準。7月1日起廣州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到賬將不得超過5640元 。有市民認為其體現了社會公平。
新標準規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超過職工所在市、縣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以廣州為例,根據廣州市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05年廣州全市職工平均工資33839元,月平均工資2820元。實施新標準後,按照相關數據計算,7月1日起廣州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到賬將不得超過5640元 。
廣東各地可根據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制定合理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方案。各地級以上市制定的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方案,應包括市區和所轄縣(市)的調整方案,經市政府審核後報省政府審批後方能實施。各部門各單位不論隸屬關係,應統一執行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
廣東省還要求各地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規範歸集使用。在國家出臺《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暫行辦法》前,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使用住房公積金在證券市場購買國債。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以任何方式與任何機構簽訂委託理財協議,對違反規定簽訂委託理財協議的,管理中心應立即糾正,儘快收回資金。
有市民認為,新標準可以調節貧富差距,體現社會公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