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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佈中等學校招生工作具體實施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3日   來源:新華日報

    根據南京市招生委員會通過的《南京市200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南京市招辦日前公佈了2006年中招工作具體實施辦法。

    辦法規定,中考實行考試與考查相結合的形式。初三學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和政治,考查科目為歷史和體育。考試科目滿分為:語文、數學和英語(含口語等級測試10分)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學和政治各80分。考查科目滿分為:歷史和體育各30分。中考成績總分為680分。

    除英語口語等級測試和體育考查外,其他學科採用筆試,均有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其中客觀性試題(除語文學科外)用答題卡答題。政治和歷史學科實行合場、合卷和開卷考試(不得攜帶電子讀物),其他學科均實行閉卷考試。

    英語口語等級測試由江蘇省統一命題,滿分10分,按省規定以10分、7分、4分、0分四個等級計入英語學科成績。體育考查採取選項辦法,由必選項目、身體素質選項和運動技能選項三項組成,每單項滿分為10分,滿分為30分。

    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初二學生將考查生物和地理,兩學科滿分各20分,計入2007年的中考成績。兩學科實行合場、合卷和閉卷考查,均有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其中客觀性試題用答題卡答題。

    對於統招生錄取,招生學校應根據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進行專業加試的學校應結合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對尾數同分的考生,錄取辦法如下:首先按綜合素質發展評定等級A、B、C、D依次錄取。若評定等級仍然相同,則根據考生語文、數學和英語三門學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語文、數學和英語三門學科總分仍然相同,則根據語文和數學兩門學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語文和數學兩門學科總分仍然相同,則根據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對於擴招生錄取,學校應遵循“考生自願、學校自主”的原則,嚴格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規定。學校在完成統招計劃後方可招收擴招生,不得擴招同批次其他學校第一志願能夠錄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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