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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06年高考招生錄取辦法出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1日   來源:新華日報

    30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佈了《江蘇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對今年高考考試時間、錄取方式等進行了詳細規定。

    經教育部授權,江蘇省今年仍自行組織高考命題工作。今年江蘇省繼續實行“3+2”考試科目設置方案,高考總分值為750分。

    考生填報志願工作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公佈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後,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填報志願工作于6月27日至30日進行。填報普通類提前批次錄取院校(含軍事、公安、航海、司法等);體育類、藝術類提前錄取院校以及體育類、藝術類的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本科;普通類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誌願。第二階段填報志願工作于7月25日至27日進行。凡未被第一階段各批次高校錄取且達到第二階段規定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普通類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本科等)、高職(專科)院校以及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誌願。報考體育類或藝術類志願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類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誌願。

    今年在普通類各錄取批次繼續實行平行院校誌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分別設置一個平行院校誌願,一個徵求平行院校誌願(含院校服從志願)。提前錄取批次和本科每批次的平行院校誌願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專科各批次平行院校誌願均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批次徵求平行院校誌願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誌願中含有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體育類、藝術類各批次暫不實行平行院校誌願。考生志願填報後一經上報匯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自主招生考前填定向志願,如未被所報考的自主選拔錄取試點高校錄取,符合條件者仍可參加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的投檔。

    今年江蘇省高考錄取統一實施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共分七個批次,依次為:(1)提前批錄取院校(含普通類軍事、公安、司法、航海和體育類、藝術類等院校的本、專科);(2)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院校;(3)普通類第二批本科院校;(4)普通類第三批本科院校;(5)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6)普通類第一批高職(專科)院校;(7)普通類第二批高職(專科)院校。

    普通類各批次有選考科目要求的高校錄取時,如某些專業在本校投檔線上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且無法按選考科目調劑錄取,可出具報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准後,在同批省控線上按所需選考科目要求進行投檔,高校按選考科目順延錄取,但各科目組錄取最低分差距控制在30分以內;如仍完不成專業招生計劃,高校可在原投檔線上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的考生;如仍完不成專業招生計劃,可調整該專業招生計劃。對高考總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單科考試成績排名在該科目第一批本科上線考生人數的前5%的考生,確定其為單科優秀考生。在平行院校誌願投檔後,對未被投出的單科優秀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所填同批平行院校誌願中的最後一個院校誌願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高校可使用預留計劃進行選擇性招生。省內高校的選擇性計劃只能在同批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錄取考生,如高校的投檔線接近或等於同批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時,可在高校投檔線下10分以內進行選擇性錄取,最多不超過省控線下10分。經教育部批准,全國統考江蘇省考試時間為6月7、8、9日及1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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