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民航哈爾濱售票處了解到,根據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經國務院批准,從4月10日至10月10日,國內航線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適當調整,800公里以下航線由每位旅客20元調整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40元調整為60元。
按照新標準,從哈爾濱出港的航班飛往黑河、瀋陽航線由每位旅客20元調整為30元,飛往其他城市的航線均調整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