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4月4日專電(記者劉寶森)據山東省林業局提供的數據,受掃墓等因素的影響,2005年山東森林火災90%集中在清明節前後。日前,山東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發佈“禁火令”,要求各方面提高警惕,禁止帶火種上山。
據山東省林業局介紹,2005年,山東共發生90起森林火災,其中森林火警50起,一般火災40起。這些火災中90%集中于清明節前後,主要是由於祭掃人沒有處理好火種所致,有的是明火未滅就離開,有的是暗火復燃導致火災。
為了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山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前下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禁火令》(簡稱《禁火令》)。
《禁火令》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森林內或距森林邊緣500米範圍內實施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墳頭燒紙或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不得在農田、道路等防護林帶內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在森林內從事野營、登山、祭奠等活動,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並服從森林經營者的防火安全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