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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遷戶15天內搬遷可獲獎勵3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4月6日專電(記者 蔡玉高)記者從南京市建鄴區拆遷辦獲悉,南京市有關部門近日調整了城市房屋拆遷提前搬家獎勵期限及標準:居民如果選擇在30天內搬遷,就可以獲得1000元-30000元的獎勵,30000元的最高獎勵標準是原最高標準6000元的5倍。

    據了解,南京市原城市房屋拆遷獎勵標準是2004年2月份實施的。當時對提前搬家的獎勵標準只限于15天內,其中7天內完成的獎勵6000元,10天內完成的獎勵4000元,15天內完成的獎勵2000元。

    新的獎勵標準在期限和標準方面都進行了調整:居民如果選擇在15天內搬遷的,獎勵30000元;第16天-29天內搬遷的,每天依次遞減2000元;第30天搬遷的獎勵1000元。

    有關人士表示,和以往相比,新政策更人性化地從搬遷群眾的實際需要出發,充分地考慮到群眾的實際困難,適當延長獎勵期限,讓老百姓有充足的時間準備房源和搬遷等事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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