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4月17日專電(劉艷)《海口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試行)》宣佈實施。確有困難的居民可以享受到政府發放的住房補貼,但是還需要等一些日子才行。
據海口市房管局房産管理科負責人解釋,必須等實施細則正式出臺後,才能接受市民的申請。海口的廉租房保障方式將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廉租住房配租兩種方式進行,並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要方式,由政府直接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住房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符合規定標準的普通房子。
據調查統計,截至2005年10月底,海口市享有低保救助的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有710戶,累計數千人。
對於海口市將要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一些市民有著新的擔憂:海口市為解決困難居民住房問題,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興建了安海等7個“解困房”項目。這些“解困房”推出時,有些實際上並不困難的人利用政府的政策,一人就購買了好幾套用於出租或變賣。一些市民不禁提出疑問,廉租住房制度實施過程中,如何確保真正有需要的困難家庭得到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
海口市房産局房産管理科負責人表示,申請廉租住房配租的居民,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區房管部門將在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將審核決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天。而根據有關規定,要求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租賃住房補貼、住房租金核減待遇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應當每年度向區房産管理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