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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物價部門警示七種價格欺詐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8日   來源:陜西日報

    “將在國內聯合生産的産品標注為‘進口’産品,屬價格欺詐行為。”4月25日,西安市物價檢查所有關負責人在“五一”黃金周價格警示會上,向西安商貿及餐飲企業發出警告。

    隨著“五一”的臨近,西安市場上各種促銷活動又紛紛登場,一些商家利用虛構原價、虛假打折、虛高定價等手段欺騙消費者,使消費者防不勝防。為此,西安市物價檢查所對市場上較為突出的七種價格欺詐行為提出警示。

    一是個別單位未經價格部門許可擅自印製標價簽,如手機銷售多存在此問題,價格信息不完全,易産生欺詐;二是標價簽填寫不規範,如一些餐飲業對其酒水及煙“一級”、“優等”等級隨意填寫,卻拿不出證明。

    皮鞋、傢具、服裝等商品應依據商品本身提供的原始資料填寫,但有些商家為促銷,將含有金屬部件的傢具只填“木質”,誤導消費者;三是將在國內聯合生産的産品標注為‘進口’産品,如一些巧克力標識多存在此問題;四是原價標準不統一,隨意制定“原價”,餐飲業收取開瓶費、包間費不明示,導致糾紛發生;五是部分商家隨意降價且不使用降價標簽、不註明降價原因;六是買贈活動對贈品數量及品名不做明確解釋説明,導致糾紛産生;七是一些超市對部分促銷商品標示價格與結算價格不一致,若消費者質疑,營業員就解釋商品促銷,計算機系統還未調整等。

    對於上述價格欺詐行為一經發現,物價部門將嚴厲查處,並開通12358價格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記者 王向華 實習生 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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