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天津:養犬登記註冊管理有新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0日   來源:天津日報

    4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發佈實施了新的《天津市養犬登記和養犬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每年的5月8日至6月30日為註冊日期,養犬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年度註冊,逾期不辦理年度註冊的,公安機關將依照《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天津市養犬登記和養犬註冊管理辦法》規定,天津市外環線以內地區和外環線以外的建成區及經區、縣人民政府決定的特定區域為養犬重點管理區,其他為養犬一般管理區。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能飼養一隻小型觀賞犬,嚴禁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養犬重點管理區養一隻犬第一年交納管理服務費1000元,以後每年交納500元。環城四區和塘沽、漢沽、大港區內的一般管理區,養一隻犬第一年交納管理服務費300元,以後每年交納50元;武清、寶坻區和三縣地區內的一般管理區,養一隻犬第一年交納管理服務費150元,以後每年交納30元。單位養犬按照重點管理區交納管理服務費。新《辦法》還特別規定: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年滿60周歲,喪偶,且不與子女或其他親屬共同居住的生活困難的鰥寡老人,可以依法提出申請減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務費。盲人養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養扶助犬的,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導盲犬、扶助犬鑒定書,經住所地公安機關初審後,報天津市公安局批准,可以免交登記費和註冊費。(通訊員 志安)

 
 
 相關鏈結
· 北京市養犬協會19日成立
· 北京養犬管理專項執法檢查活動舉報電話公佈
· 烏魯木齊出臺市區實施養犬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