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2007年高考,廣東將改變實行了十幾年的標準分計分方式,恢復原始分;高考科目設置為“必考科目(3)+文科/理科基礎+選考科目(X)”,文科/理科基礎代替了原先的大綜合,減少了考試科目。
同時,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將被列為高校錄取時的重要參考指標,內容包括學生高中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體育與健康狀況、綜合實踐活動的表現情況、獲獎情況等。(記者 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