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記者獲悉,為貫徹2005年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完善、改革義務教育,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保障機制,日前天津市政府批轉了市教委、市財政局關於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實施意見。
據悉,從2006年開始,天津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免收學雜費,免費為貧困家庭學生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以下簡稱“兩免一補”)。“兩免一補”分步實施,2006年春季學期,有農業地區(不含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的城區)及各縣實行“兩免一補”;2007年春季學期起,在全市範圍實行“兩免一補”。天津市成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實施“兩免一補”組織工作。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配套政策,確保有關學生和廣大群眾切實享受到此項政策帶來的實惠,認真查處學校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免學雜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費補助標準,按照天津市制定的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標準核定。
“兩免一補”具體的實施辦法為:第一,享受“兩免一補”的天津市學生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引進外地人才及外地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應持有天津市公安部門申領的居住證或暫住證,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審核。第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生有資格享受免費教科書及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其資格每學年評定一次。第三,在資格評定中,每學年開學初,由貧困生本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並向學校提交居住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證明及《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天津市城鎮居民特困救助卡》;學校成立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的學生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對初審合格的學生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 7天;區縣有關部門要負責審批並報市教委、市財政局備案。第四,建立市、區縣兩級跟蹤問效機制,定期了解貧困生學習、生活、家庭經濟狀況等。(記者 孫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