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日前出臺了《哈爾濱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並將於6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農轉非人員、進城務工人員,應當按該辦法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考慮到參保人員的經濟水平及承受能力不同,新《辦法》由原來的一個繳費檔次增至4個,並按不同繳費檔次規定了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例如,年平均工資低於本市市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進城務工人員,可以選擇繳納住院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按照上年度本市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5%繳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建立個人賬戶;或者選擇按照上年度本市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繳納住院醫療統籌費,不建立個人賬戶。(記者 劉紅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