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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新徵地農民將被納入養老保險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5月11日電(記者 褚曉亮、杜學靜)從今年5月份開始,吉林省長春市將正式實施新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將被徵地農民逐步納入養老保險體系,為其解除後顧之憂。

    根據規定,具有長春市城區農業戶籍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都可以被納入新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新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金月領基礎標準為215元,全部從新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保險基金由個人賬戶資金和統籌資金組成,主要以農民個人、村集體和市政府或所在地開發區按2:4:4比例籌資建立。新徵土地全部或超過三分之二以上被徵用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和村集體須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的個人賬戶部分,並享受政府全額補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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