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秦皇島:6月1日起對城鎮低保對象實行分類施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2日   來源:河北日報

    從今年6月1日起,秦皇島市將開始對城鎮低保對象實行分類施保,把低保的重點放到生活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家庭上,而對有勞動能力、但暫未就業的低保對象要下調一定比例的補助金。

    近日,秦皇島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對城鎮低保對象實施分類施保的通知》。分類施保政策的建立是該市進一步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特困低保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措施,也是對該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的充實和完善。

    《通知》實施後,該市將對已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危重病人、老年人、重度殘疾人、單親家庭成員、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根據實際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發20%、25%、30%不等的低保金,並實行年度審核制。據測算該市每年將新增加低保金髮放近400萬元。

    對有勞動能力、符合就業條件但暫未就業的,每人每月可根據實際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下浮10%比例享受,縣(區)民政局每半年審核一次,街道辦事處(鄉鎮)每季度審核一次,居委會每月審核一次,促使其早日就業。

    低保對象申請分類施保時,需持低保證、戶口本、身份證、學校證明、病歷及有關費用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申請救濟。居委會根據低保家庭的困難情況,確定人員,填寫分類施保人員申請審批表,並附有關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和各街道辦事處民政科審核後,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批後上報市民政局備案。(記者 柏松、金霞、永哲)

 
 
 相關鏈結
· 河北秦皇島貧困農民今年起享受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