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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發佈2006年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6日   來源:山西日報

    記者從山西省勞動保障廳獲悉,該省剛剛發佈了2006年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分別為: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8%;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為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根據《山西省最低工資規定》的要求,企業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一工資指導線適用於山西省境內的所有城鎮企業(包括中央及外埠駐晉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執行時間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業當中,生産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工資增長應圍繞基準線安排;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在崗職工工資水平較低的企業,工資增長可在上線之內安排;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增加的企業,工資增長應按下線執行,企業工資可以是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要全部實行工效挂鉤或工資總額包乾辦法,其中,對煤炭運銷、電力、金融保險、證券投資、高速公路、供熱、供水、供氣等壟斷性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原則上實際平均工資增長不得超過5%。據統計,全省200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5645元。(記者 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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