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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06年高考加分及優先錄取政策出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4日   來源:大眾日報

    記者從山東省招考院獲悉,根據教育部有關精神,山東省2006年高考考生享受照顧及優先錄取政策日前出臺。享受加分照顧或優先錄取的考生為:

    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高中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凡受市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受省政府表彰的,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

    獲省級以上表彰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且同時符合保送生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範圍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法中公佈的競賽名稱為準)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

    烈士子女,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相比2005年,今年減去:“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

    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等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低於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

    藝術特長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向所報考學校提供檔案,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2006年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範圍新增內容:“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

    考生若同時具備上述幾項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顧條件,可選其最高項,不得重復計算。(完)(記者 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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