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5月25日專電(記者 明星)記者日前從湖南省建設廳獲悉,湖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建設廳日前聯合發文,要求取消各項針對出租車的歧視性政策,改善出租車運營環境。
這個被出租車司機稱為“及時雨”的文件,明確要求各地清理針對出租汽車不合理的限時、禁行、禁停、禁止上下客等做法。出租汽車在機場、車站、碼頭、飯店、賓館、商店、文化娛樂中心等公共場所不得限制正常停靠,也不得收取各種形式駐點營運費、管理費等。對根據乘客需要,往返于本地與外地之間跨越區域合法營運的出租汽車,任何部門不得隨意進行罰款和扣車。
對出租汽車司機的交通違法行為,注意採取批評教育與處罰結合的方式進行糾正,在處罰時不得附加收取公告費、登報費、拖車費、學習資料費、培訓費等。
湖南各地應減輕從業人員負擔。取消不合法的收費,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不得向出租汽車收取運輸管理費、客運管理費、治安費等已取消或免收的收費項目,對出租汽車不得收取公路客運附加費。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對出租汽車進行無法律、法規依據的綜合性能、二級維護、尾氣、噪音等檢驗、檢測並收費。對出租汽車計價器檢定收費一年不得超過一次。
出租汽車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降低過高的承包費、管理費。堅決制止企業利用出租汽車經營權,以車輛挂靠、一次性“買斷”、收取“風險抵押金”“財産抵押金”“運營收入保證金”和“高額承包”等方式向司機轉嫁投資和經營風險。企業代徵代繳的各項稅費,必須向司機出具明細表和合法憑證,不得隨意增加稅費項目和擅自提高稅費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