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技能型人才供不應求的現狀,海南省決定出臺諸如“技能人才可享受工程師待遇、技能型人才培訓期間待遇與在崗人員相同、業務骨幹可破格參加考評”等多項優惠政策,著力留住“技能人才”。這是記者5月29日從海南省人勞廳獲悉的。
據介紹,日前海南省出臺的《關於加強技能人才工作的暫行規定》,對技能人才培養、開發、評價、引進等方面作了全面規定。根據《規定》,海南省各類企業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技能人才業務培訓制度和培訓規劃,採取多種形式開展職工培訓工作。凡參加企業安排的職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職工,其培訓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與在崗工作人員相同。
《規定》突破比例、學歷、資歷和身份界限,允許在生産實踐中的業務骨幹(確有技能專長、長期在關鍵技術崗位工作、能夠發揮技術帶頭人作用)、在各類技能競賽中獲得優秀名次的選手、在工人中具有較高威信的善於解決生産中關鍵性技術操作難題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技術工人、在承擔重要生産項目中起關鍵作用的技能人才破格參加技師或高級技師考評,促進高技能人才脫穎而出。在各類技能競賽中獲得優秀名次的選手,可按有關規定直接晉陞職業資格等級或優先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
另據了解,海南還將建立職工憑技能得到使用晉陞、靠業績貢獻確定收入分配的激勵機制,在企業職工培訓、考核、使用和工資分配中體現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作用。被聘為技師、高級技師的人員,分別與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在住房標準、差旅費及其它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記者 賴志凱 實習生 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