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在寧波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寧波市將出臺的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惠及人群明顯擴大,失業人員和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將享受更多的優惠。新政策將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
據悉,寧波市政府新近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旨在保持政策的連續性,進一步解決好轉軌時期歷史遺留問題,更好地保持寧波市今後幾年就業局勢穩定。
新政策規定,將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關閉破産需要安置的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以及失業登記6個月以上未就業的下列人員:“4050”人員(女40周歲-50周歲,男50周歲-60周歲),有撫養義務的單親家庭失業人員,夫妻雙失業人員中的一方等四類人員列入《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對象;把失業登記6個月以上未就業的“4050”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等兩類人員界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並且予以相應的政策扶持。
新政策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招用符合《再就業優惠證》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及各類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和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招用兩類就業困難人員,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中的“4050”人員靈活就業後,主動申報就業、辦理靈活就業登記證明,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的,將給予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持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獲得小額擔保貸款100%貼息;持有失業登記證明的被徵地農民、大中專畢業生等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企業,可獲得小額擔保貸款50%貼息;城鎮各類登記失業人員、被徵地人員及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力參加就業和再就業培訓將予以職業培訓補貼。(記者 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