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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考生家長應識破五種高招騙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7日   來源:光明日報

    在6月26日教育部舉行的發佈會上,教育部學生司副司長姜鋼提醒家長,要謹防高招騙子慣用的五種騙局。

    姜鋼介紹説,招生詐騙案件大致歸為五類。第一個是混淆各種不同類型,以招生來矇騙考生和家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認識上的盲區或者誤區,故意混淆網絡教育、成 人教育、自學考試和普通高考的的區別,他們一般都是採取花言巧語,聲稱只要肯花錢,就可以上大學,甚至可以上名牌大學,另外還有的保證能夠以後上本科,上當的考生家長花錢買了錄取通知書,但是這並不是普通高等學校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拿到的錄取通知書,今後拿到畢業證書也不是普通高等學校的畢業證書,這些學生往往是入學後才知道上當。

    第二種形式就是打著自主招生的幌子來騙取考生和家長的錢財。自主招生首先要在高考前通過學校的組織測試,學校測試合格,還必須參加每年6月份的高考。所以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並不像招生騙子所説的自主招生就是學校説了算,只要花錢就可以搞到自主招生的指標。

    第三種形式是假借定向招生的名義進行詐騙。有一些騙子對考生家長吹噓自己和什麼大學有關係,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計劃,只要考生和家長出所謂的定向費就可以錄取,以此騙取錢財。實際上這幾年教育部對定向招生也加強了管理力度,從2005年開始明確地方所屬高等學校一般不再安排這個名額,仲介機構不得參與高等學校的錄取,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任何時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

    第四種形式是利用錄取信息進行詐騙。每年的高招錄取期間都有一些騙子利用考生或者家長提供的考生號在招生諮詢時通過有關人員進行招生,實際上屬於一種投檔錄取。這些騙子向考生和家長要錢,聲稱自己找關係和朋友,花錢疏通關係考生才錄取的,借這種名義向考生和家長索取錢財。

    第五種形式是吹噓自己神通廣大,可以拿到內部指標,甚至冒充高校招生人員,説計劃外指標可以加分錄取,索取指標費。或者要求考生家長事先預付一部分定金,多則幾萬,少則幾千。事實上,教育部對學校的招生規模包括預留計劃的比例和使用範圍都是有規定的。(記者 王慶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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