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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將對流浪乞討病人實行定點醫院救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6月28日電(記者曹健、晁旭)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針對當前救助流浪乞討病人責任不清、互相推諉、經費難落實等問題,寧夏將對城市流浪乞討病人實行定點醫院接診救治,並明確先救治後結算、先救治後救助原則。

    根據要求,寧夏每個市、縣(區)要確定一所綜合性醫院為救治流浪乞討病人的定點醫院。定點醫院對有明顯特徵的精神病人以及昏迷、凍傷、嚴重燒傷等各種危及生命的疾病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民政、公安和城建城管檢查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有責任將流浪乞討病人直接送當地定點醫院進行救治。群眾發現流浪乞討病人可直接撥打110或120電話。

    民政廳規定,各市、縣(區)財政局按季度與定點醫院據實結算救治費用。對救助任務重,同級財政部門經費安排確實有困難的,由各市、縣(區)財政局申請自治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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