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日前出臺《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根據新政策,應屆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將享受諸多優惠政策。同時,杭州市還進一步完善了高校畢業生就業接收和落戶政策。
邊遠地區就業5年可進杭落戶
鼓勵應屆畢業生去基層工作,成為今年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目標。根據新政策,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其戶口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留在原籍或遷往就業地。
畢業生到上述地區工作滿5年並在杭落實就業單位的,准予辦理進杭落戶手續。
自主創業免除行政收費
鼓勵應屆畢業生自主創業,成為今年新政策的又一亮點。對畢業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辦法按市財政局、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我市還將醞釀給予資金扶持。對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回杭自主創業有貸款需求的給予貼息補貼。
落戶政策進一步完善
杭州市將繼續大力引進高層次和緊缺專業畢業生,在增加人才總量的同時,優化人才結構。
對於畢業研究生,繼續實行“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對於外地生源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在市區(不包括蕭山、余杭區)落實就業單位的,予以辦理接收落戶手續。對於外地生源的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專業對口並在市區落實就業單位的,可辦理接收落戶手續。師範類畢業生可以跨地區、跨教育系統就業,並實行與非師範類畢業生同等就業政策。市區一般不引進外地生源的中專畢業生。對於杭州市普通高校畢業生相關專業生源不足,“兩港五區”、列入省“五個一批”重點骨幹企業和省、市重點工程等確需引進的外地生源優秀中專畢業生,經杭州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可辦理接收落戶手續。(洪光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