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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電價每度漲2.81分 居民用電暫不調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7月1日專電(記者古文洪)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月30日通報,根據國家發改委下發的調整電價通知,結合本省實際,河南省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將提高2.81分,但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而中小學、農村電價還有明顯降低。

    此次河南省電價總水平調整中,將適當調整售電價格結構,中小學和農村用電因此受惠頗大。全省原屬“非居民照明用電”的中小學電價,將統一調整為執行居民生活電價。同時,把農村工業和副業生産用電從每千瓦時0.73元左右降到0.604元,為全省最終實現城鄉用電同價奠定基礎。

    此外,為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此次全省電價調整繼續實行差別電價,對電解鋁、電石、氯鹼、鐵合金、電爐鋼、水泥等高耗能産業提高用電價格,其中淘汰類産業電價每千瓦時提高5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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