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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居民生活用電每度提高0.69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3日   來源:大眾日報

    記者從山東省物價局了解到,自6月30日起山東省開始執行新的電價政策,其中平均銷售電價提高2.61分/千瓦時,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09分,居民生活用電每千瓦時提高0.69分。

    本次電價調整對農業、教育用電給予傾斜。農業生産用電價格不提高,城鄉中小學教學用電價格統一執行居民生活電價,對居民生活用電、非居民照明用電只徵收庫區移民後期扶持資金,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69分和0.74分。其他用電每千瓦時提高3.73分。其中執行大工業電價的,採取基本電價和電度電價同時提高的辦法,電度電價每千瓦時提高2.12分,基本電價按變壓器容量收取標準由現行的11元/千伏安/月,提高到20元/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收取標準由現行的16.5元/千瓦/月提高到30元/千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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