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也有可能落選
●切莫輕信特殊途徑和特殊辦法為考生辦理錄取手續
●各高校設立“綠色通道”確保錄取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即將全面展開,今年在津招生院校所數近千所(含藝術類院校),天津市實際參加考試的考生共計82095人。為使考生和社會能夠更好地了解今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的錄取情況和工作安排。7月9日,天津市高招辦負責同志接受記者採訪,就考生和考生家長關心的一些問題回答了提問。
問:今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實行何種辦法?
答:本科各批次高等學校在津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等學校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規則,以文化考試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根據考生志願,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天津市高招辦組織實施向高等學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並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高職(專科)院校的錄取工作,實行根據考生志願,由市高招辦按院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投檔,由院校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辦法。
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試行依法自主招生,民辦高職院校可以自主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職招生院校須在招生章程中制定依法自主招生的辦法,在錄取前向社會公佈並報市高招辦備案。
問: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考生是否能被招生院校全部錄取?
答: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高等學校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因此,為便於高校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新生,便於組織招生錄取工作,天津市招生委員會依據教育部的規定,結合考生的高考成績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計劃數,分文、理兩類,分別劃定每一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從確定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原則可以看出,由於控制線上考生數一般要多於招生計劃數,因此,上線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被錄取。加之考生填報的院校和專業志願的原因,考生的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相關科目成績沒有達到招生院校規定的要求等因素,批次控制分數線上有的考生落選是不可避免的。
問: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是如何進行的?
答:今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程序是:提前本科院校錄取全部結束後,進行本科一批院校的錄取(本科一批一志願錄取時先進行A志願錄取,再進行B志願錄取),然後依次是本科二批A階段院校、本科二批B階段院校、本科三批院校、高職高專提前院校、高職高專院校的錄取。每一批次院校錄取時,所有第一志願院校錄取結束後,才能進行第二志願院校的錄取,依次是第三志願的錄取。
錄取時,招生院校先根據考生的報考情況提出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天津市高招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提供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進行審閱並確定錄取考生的專業,同時,將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退回市高招辦。如果招生院校在本批次順序院校誌願錄取中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天津市高招辦將公佈招生院校的餘缺計劃,面向尚未被錄取且符合分數要求的考生公開徵詢志願。
問:為什麼要向考生公開徵詢志願?
答:隨著在津招生院校的不斷增加,考生填報志願時的選擇範圍大幅度提高,但選報的難度也愈來愈大。為了更好地幫助考生填報好院校誌願,提高填報志願的準確性,天津市高招辦決定在今年天津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錄取過程中,全部取消院校服從調劑志願,實行面向考生公開徵詢志願的方式。從2005年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徵詢志願的實踐看,面向考生公開徵詢志願縮小了考生的選報範圍,有效地提高了考生填報志願的準確性,減少了考生填報志願的盲目性,較好地滿足了考生升入理想大學的求學願望。同時,也大大提高了招生院校的報到率,使寶貴的教育資源得到了充分利用。
問: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工作時間和徵詢志願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時間安排為:7月1日至8月4日,藝術(不含本市院校專科專業)、體育類本科院校(專業)、提前本科批次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A、B兩個階段)院校和本科三批院校按照批次錄取順序依次進行錄取。8月23日至27日,高職高專提前批次院校、普通高職高專批次院校依次進行錄取。
各批次徵詢志願的時間安排為:7月18日公佈本科一批餘缺計劃,18日至19日上午填報本科一批徵詢志願;7月29日公佈本科二批(含A、B兩個階段)餘缺計劃,29日至30日中午填報徵詢志願;8月5日公佈本科三批院校餘缺計劃,8月6日至9日,填報本科三批徵詢志願、高職高專院校誌願。
天津市高招辦提醒廣大考生注意:今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繼續全部實行計算機異地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各招生院校均未委託仲介機構參加招生錄取工作,任何聲稱通過特殊途徑和特殊辦法為考生辦理錄取手續的説法都是騙人的,請廣大考生和家長切莫輕信,謹防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問:考生如何辨別所收到的錄取通知書的真偽?
答:為確保今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今年在津招生的高等學校及招生計劃均已通過《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填報志願指南》和《天津教育報(招生考試導刊)》向社會公佈。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檢查是否加蓋招生院校印章,是否印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如存在差異,可以直接與招生院校進行核實或到報名所在區縣招辦進行諮詢。凡未在《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填報志願指南》和《天津教育報(招生考試導刊)》公佈的招生院校和專業均不能在津招生。
問:如何保證家庭經濟困難考生的入學就讀?
答:日前,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各高等學校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使已錄取的新生了解國家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政策,解除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的憂慮。高校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必須附寄本校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有關政策的介紹材料。新生報到時,各高校要繼續設立“綠色通道”,確保今年錄取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記者 汪偉 通訊員 王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