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鄭州市考上高中以及大學的貧困家庭子女,依然可以享受2000元或5000元的助學金。7月16日,鄭州市民政局傳來消息,今年畢業生申請助學金不必再到民政和教育部門分別蓋章了,改由學校統一辦理。
民政局低保處工作人員表示,畢業生應該先到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低保證明,註明是否享有低保以及享有的時間。申請補助時,初中畢業生持該證明和錄取通知書到所考入的高中報名,高中畢業生則持該證明和錄取通知書到自己畢業的高中報名,由學校統一辦理申請手續。鄭州市教育局將直接把救助金轉到貧困生的所考取學校,用於抵扣該生在校的學習費用。
申請助學補助金者需連續享受1年以上鄭州市城市低保或半年以上農村特困補助對象子女,參加了今年的中招或高考考試,所報學校是鄭州市的公辦高中,或是國家承認學歷、在河南省普通高招錄取目錄內的大專、本科院校;達到所報考高中計劃內招生的錄取分數線,或者達到所報考院校錄取分數線,被正式錄取的學生。(記者 柯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