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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購買平板電視要注意三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4日   來源: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平板電視機是指厚度相對較小的電視機,液晶、等離子、硅晶光背投等技術類型的電視都可以被稱為平板電視,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平板電視産品以液晶電視、等離子電視為主。

    動輒上萬元的平板電視現已成為家庭新購電視的主要選擇。但與此同時,作為新興技術,平板電視質量穩定性還達不到傳統電視機的水平,又沒有相應的“三包”保障,導致投訴率居高不下。據統計,高端平板電視的投訴已佔所有電視機質量投訴的1/2強。最近,上海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專家分析了平板電視的三大病症,提醒消費者注意。

    一問顯示屏尺寸

    這類現象的廣泛受關注源於去年的“海爾門”事件。某款海爾液晶電視,從型號到宣傳,都明白無疑地表明其規格是“42英寸”。但一位消費者回家後拿尺量了一下,發現可視屏幕僅40英寸。海爾面對質問,不得不宣佈此款電視的顯示屏實際為40英寸。有記者為此特地走訪市場,為平板電視“量身”,結果發現,平板電視屏幕的“縮水”現象非常普遍;與此相比,普通電視則很少有此類現象。

    原因何在?專家認為,首先在於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此外,也不排除一些不法廠商利用標準漏洞,用小屏幕拖“大電視”。目前,部分平板電視價格跌幅已超過30%。而液晶屏的尺寸—價格曲線是一條斜率越來越大的向上曲線,也就是説,屏幕越大,價格提升幅度越大。一方面是價格戰,一方面是成本戰,有些廠商刻意利用標準缺位,以小屏幕冒充大屏幕,使消費者利益受損。

    二問“點缺陷”標準

    “點缺陷”是消費者投訴的最主要問題,它又分兩種情況:一是行業標準規定,一般液晶電視的

    “壞點”控制在3—6個以下或者是百萬分之一以下就為正常,只有超出才需明示。但消費者對國家和行業關於液晶顯示屏“壞點”的標準並不了解,在購買和簽收時,很少有消費者會要求經銷商提供無“壞點”的電視機,而一旦把貨收下來再發現屏幕有“壞點”,也就只能“啞巴吃黃連”了。

    二是經銷商故意混淆“壞點”和“亮點”、“暗點”的概念。從技術角度來講,“壞點”、“亮點”和“暗點”的涵義是完全不同的,而國家和行業雖然有液晶顯示設備“壞點”的標準,但是卻沒有關於“暗點”和“亮點”的規定。有些經銷商打著無“壞點”的旗幟進行宣傳,但消費者買回家的卻是有“亮點”和“暗點”的電視機。

    專家提醒消費者,除了在購買時要明確要求沒有“點缺陷”的産品,也就是説,既沒有“壞點”也沒有“亮點”、“暗點”,更重要的還是嚴把驗貨關,確認沒有問題再進行簽收。

    三問保修有何承諾

    平板電視的維修糾紛在相關投訴中佔的比重最大。許多消費者反映,購買的平板電視才用了一年多就壞了,廠家還要求出費維修。

    現行家電的“三包”規定並不涉及平板電視,因此多數廠家都參照計算機顯示器的“三包”規定對消費者進行承諾,也就是説,整機保修一年。而且,雖然一般廠家都稱等離子電視壽命是6萬小時,液晶電視壽命大約為5萬—7.5萬小時,夠一般家庭使用差不多10年時間,但實際上液晶電視的核心部件液晶屏壽命卻遠遠低於這個時間。一方面“三包”承諾期限縮短,另一方面産品主要部件壽命不長,消費者怨聲載道也就難免了。

    平板電視維修的另一矛盾焦點是維修費用過高。由於新産品技術含量高,很多國內廠商還不掌握核心技術,主要零部件大多依靠進口,維修費用居高不下,動輒幾千,讓消費者無法承受。

    據了解,上海市消協和家電行業協會去年共同制訂了上海地區液晶、等離子電視機的“準三包”規定,但施行至今僅半年時間,效果如何尚需觀察。建議有關部門能儘早將包括平板電視在內的眾多處於“三包”真空地帶的産品囊括進新的“三包”規定,使消費者的權益得到比較全面的保護。(記者 勵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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