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記者從省政務公開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精神,遼寧省公安廳最近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公安局切實加強對農民工權益維護工作,發揮公安機關在外來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中的職能作用,使農民工在遼寧省的經濟建設、文化建設、構建和諧遼寧事業中作出更大的貢獻。
《通知》提出,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在解決農民工落戶的問題上進一步放寬政策,逐步地、有條件地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的戶籍問題,優先准予農民工中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高級技工以及其他有突出貢獻者落戶。農民工在長期就業和居住的城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等途徑獲得具有所有權並達到一定標準的住房,可以將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和在同一居住地贍養的老人的戶口遷移到就業和居住的城市。其中農民工被評為市級以上的勞模、先進工作者和具有高級技工、技師以上的職稱及其他有突出貢獻者,可以不受住房面積和標準的限制,應優先准予落戶。農民工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在其他地區暫住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申報暫住登記,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的農民工,應當申領《暫住證》(《居住證》),辦理《暫住證》(《居住證》)的農民工,在就業、子女上學、報考公務員等方面應與當地公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打擊、懲處侵犯農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非法行為,切實保障農民工享有的各項民主政治權利;要積極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就業服務市場監管,堅決取締非法勞務仲介組織,嚴厲打擊以職業介紹或招工為名坑害、矇騙農民工的違法犯罪活動;要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精神,特別注意保護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權益情況的監督,從嚴懲處介紹和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要與勞動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及時了解和監控農民工集中的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等情況,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要繼續做好鄉鎮地區的校園內部及周邊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別是加大鄉鎮中寄宿學校的學生公寓、宿捨得防火、防盜、防不法分子侵入的安全保衛工作,使農民工可以沒有後顧之憂,安心地生産、生活;要認真做好對農民工的統計工作,給國家及社會各界提供準確的農民工信息。 (記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