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起,吉林省長春市將對城市低保家庭試行“救助漸退”補貼制度。低保家庭收入超出城市低保救助標準後,家庭成員如果在有關部門核查收入時,主動、及時、如實地彙報收入,政府非但不立即“斷保”,還給3個月至6個月的“過渡期”,繼續發放適當的“漸退補貼”。如就業上崗後不主動、及時、如實報告收入狀況,經查實停止低保待遇的,不能享受這項補貼。
長春市民政局低保處處長董玉傑説,這是一項激勵性政策,目的是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人再就業,鼓勵享受低保金的城市困難家庭誠實守信。目前,長春市城區共有17.3萬低保對象,約佔長春市總人口的6%。(記者 肖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