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8月7日電(記者李麗靜)將於今年12月1日起實施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機動車超速50%可最高罰款2000元。
河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新條例針對原條例罰款條文偏多偏重進行了修改。目前,經過刪除、合併和降低罰款標準的款項共有28項。
新條例規定,交通違法不影響道路通行的,口頭警告後可放行。行人、乘車人違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有關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10元以下罰款。凡連續駕駛營運車輛超過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於20分鐘的,將被處以200元罰款。
修改後的條例還規定,凡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