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城區搬遷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人均建築面積少的住房困難戶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並給予3年貼息補助。福州市政府日前出臺的《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實行市場評估暫行辦法》重點照顧住房困難群眾。
該《辦法》規定,對原産權房屋面積小于45平方米,在本市範圍內無其他房屋且人均建築面積少於10平方米的困難戶,選擇貨幣補償且在協商期限內搬遷的,按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乘以房屋區位補償單價給予困難補貼。對享受低保的困難群眾,人均建築面積少於6平方米的,可以申請安排廉租房,另外每戶再給予3000元的安家費。(記者吳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