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解決農民工“票子”、“房子”、“面子”、“孩子”和“身子”問題的《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意見》,日前已經頒布。其所列35條措施,件件關乎農民工的生計和近年來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有農民工形象地説:如果能件件落實,我們就沒有什麼後顧之憂了。
記者了解到,針對農民工的“票子”問題,此《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要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特別是在建築領域推行工資發放月清月結或實行月預付、季結算制度;在建築、水利、交通、餐飲和中小加工企業全面實施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資增長和調整機制。
在“房子”方面,《意見》要求,要多渠道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將在城市居住時間滿3年的農民工納入經濟適用房供應範圍;市縣政府每年要提供經濟適用房總量的10%用於解決農民工住房;指導有條件的地區為農民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在保障農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權利方面,《意見》規定,用工單位的職工代表大會要有農民工代表;在評定技術職稱、晉陞職務、評選勞模先進等方面,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同等對待;鼓勵農民工參與社區自治。
為解決農民工子女的上學問題,《意見》要求,要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對農民工子女不得收取借讀費,不得要求捐資助學或攤派其它費用;通過緩收、減收、免收和設立助學金等方式,幫助家庭困難的農民工子女就學。
此外《意見》還規定,要依法保障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各統籌地區要採取先建立大病醫療保險統籌的辦法,立足保大病,堅持“低門檻”,重點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制定適合農民工的醫療保險結算辦法,積極為患大病後自願回原籍治療的參保農民工提供醫療結算服務。(記者 康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