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14日專電 江蘇省日前出臺措施,8月15日起取消9項涉及出租車的收費項目,同時降低3項收費標準。
據《新華日報》報道,取消的9項收費標準分別為:治安聯防費、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強制培訓費、教材資料費、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監護費、出租汽車駕駛員職業培訓費、經營許可證工本費、營運證工本費、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客運附加費。
降低的3項收費標準分別為:交通部門的公路養路費,維持每月200元/車的標準,但實行全年一次性包繳的,減免兩個月費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價器(表)檢定費,由現行每年90元/臺,調整為每年70元/臺;出租汽車使用的稅務發票工本費,由各市根據成本降低收費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