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秋新學期開始,江蘇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全免。日前,江蘇省財政廳、教育廳聯合發出了《關於農村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工作致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家長和學校校長的公開信》。
公開信籲請家長們詳細了解農村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政策。按照江蘇省的實施辦法,免費對象為各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生及省轄市市區範圍內農村鄉鎮(街道)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生。免費項目和標準為各省轄市制定的“一費制”文件中的雜費(含信息技術教育費和冬季取暖費)及其標準。在經當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民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也享受相應待遇,即由民辦學校按公辦學校免雜費標準等額減收學費。但學生個人所用的課本、作業本屬於個人用品,由學校統一代購,費用仍由學生家長承擔。學生在學校寄宿等,學生家長也仍應按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標準繳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後,符合“兩免一補”政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免繳課本費,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公開信同時籲請校長們嚴格執行收費政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應由學校提供的公共性服務費用,保證不在政策規定之外向學生多收一分錢,學校應拒絕執行來自於任何方面的違反政策規定的亂收費要求。公開信再次明確,農村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後,學校所需的公用經費由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縣(市、區)財政部門須在預算內足額安排免學雜費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給學校(包括民辦學校),保證學校正常運轉。省財政安排專項經費對蘇北、蘇中地區財政轉移支付縣和財力存在一定困難的部分非轉移支付縣給予補助。各級財政安排補助的基準定額為一學年小學生蘇北220元、蘇中210元、蘇南220元;初中生蘇北300元、蘇中300元、蘇南320元。2006年秋季新學期按一半計算。(吳紅萱 張迪 江大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