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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制定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6日   來源:大眾日報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日前頒布,將於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也已發佈實施。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移民工作的政策,山東省研究制定了《山東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方案對扶持範圍、扶持標準、扶持方式等問題做了詳盡的規定。

    山東省大中型水庫移民現狀

    據了解,山東省大中型水庫數量多、分佈廣,情況複雜,既有省內水庫,也有省際間水庫。到2005年底,山東省共有大中型水庫221座,其中涉及移民搬遷的195座(大型水庫35座,中型水庫160座),現狀移民人數達198.32萬人。2006年4月,國家核定山東省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185.56萬人,列全國第二位,涉及14個市74個縣(市、區)。此外,山東省自2000年以來共安置三峽工程移民10095人(現狀人口另行核定),涉及山東省9個市39個縣(市、區)。

    2005年,全省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人均耕地0.9畝,且多為山嶺薄地,人均收入1500多元,為全省農村人均收入的38%。庫區基礎設施薄弱,長期以來存在行路難、飲水難、就醫難、用電難、上學難和耕地不足等問題。2005年貧困及低收入移民仍有110多萬人,佔移民總數的56%。

    扶持水庫移民的目標

    山東省扶持水庫移民的基本原則是:統籌兼顧新水庫和老水庫移民、中央水庫和地方水庫移民;前期補償補助與後期扶持相結合;解決溫飽問題與解決長遠發展問題相結合;國家幫扶與移民自力更生相結合;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各級政府分級負責;開發性移民等。

    近期扶持移民的目標是:“十一五”期間,基本解決20余萬水庫貧困移民的溫飽問題;提高80余萬低收入移民的收入水平,使其人均純收入達到2000元以上;加快其餘70多萬移民群眾致富步伐,使其人均純收入達到3000元以上。基本解決移民村飲水、交通、醫療、上學、用電難等突出問題,村村通自來水達到移民村總數的80%,村村通油(水泥)路達到移民村總數的95%,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達到移民總數的80%,移民適齡兒童輟學率低於2%,移民村廣播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達到95%,移民村實現村村通電、通電話。

    扶持資金如何發放

    據山東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同志介紹,按照國務院要求,這次後期扶持範圍為大中型水庫的農村移民。列入扶持範圍的大中型水庫移民,扶持標準為每人每年補助600元,扶持期限為20年。即對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對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從其完成搬遷之日起扶持20年。

    扶持的方式,要求能夠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的儘量發放到個人,也可以實行項目扶持,還可以採用兩者結合的方式。具體方式由地方各級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願的基礎上確定。

    後期扶持資金髮放給移民個人的,實行“一本(卡)通”形式兌付,由縣級財政部門和移民管理部門根據核定的移民人口,通過指定的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到移民個人賬戶。各級財政部門和移民主管部門在收到上級撥付資金10日內下撥。實行項目扶持方式的,根據確定的項目和核定的後期扶持資金數額,及時將後期扶持資金逐級撥付到項目村。

    在4大水庫進行試點

    《山東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試點工作方案》決定,選擇部分移民村進行試點。試點單位的選擇,以水庫為試點工作基本單元,兼顧中央直屬水庫與地方管理水庫,兼顧已建與在建水庫,兼顧東部、中部、西部,兼顧整體搬遷安置村、分散安置村和生産安置村,選擇涵蓋範圍廣、代表性強,且領導班子、協調工作能力和組織實施能力強的移民村進行試點工作。

    山東省決定在以下水庫開展試點工作:濰坊峽山水庫高密市雙羊鎮移民村,臨沂昌裏水庫移民村,威海八河水庫移民村,東平湖水庫梁山縣小安山鎮義和莊村、館驛鎮小營村和田莊村。目前試點工作已正式啟動。(記者 李劍橋 通訊員 周垂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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