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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臺多項措施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7日   來源:新疆日報

    近日,新疆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面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出臺了多項新的積極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為全面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打下基礎。

    建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從今年起,新疆自治區將建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按規定確定見習單位和見習基地。同時,各地還要逐步建立完善高校畢業生失業登記制度,對有就業願望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當年9月1日後仍未就業的,應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人事部門應組織其參加就業見習,按規定確定見習單位和見習基地,並給予培訓補助和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

    從今年起,人事、教育部門要做好畢業生就業情況相關統計工作,分地區、分學校統計截至9月1日的初次就業率信息;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統計截至12月31日的分地區畢業生登記失業情況。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見習的,分別按規定給予培訓補助和見習基本生活補助。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補助辦法和標準按照自治區職業培訓補貼辦法執行;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由當地財政按50%補助,用人單位按不低於50%標準給予補助。

    見習期限一般為3至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見習期間被見習單位正式錄(聘)用的,見習期可作為工齡計算。高校畢業生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後仍有困難的,民政部門要及時按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

    企業將重視吸納少數民族畢業生。從今年起,在疆的各類企業在吸納員工時,將會把更多的注意力轉向新疆自治區少數民族畢業生。自治區要求區內及中央駐疆國有大中型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內地到新疆進行資源開發的各類企業,根據自身的情況,吸納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到企業就業。企業將把招收大中專畢業生,尤其是招收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畢業生作為支持新疆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穩定的重要義務。各級黨委、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疏通大中專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就業的渠道,幫助企業盡可能多地招用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從2006年起,企業招收的少數民族畢業生漢語培訓由企業所在地政府負責,崗位技能培訓由企業負責。

    全面推行農村中學生分流職業技術教育。從今年起,新疆自治區要全面推行農村初中、高中學生分流職業技術教育(簡稱“2+1”或“3+X”職教分流班),使部分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畢業時掌握1至2項農村實用技術和職業技能,增強進城務工和返鄉創業的就業能力。自治區要求,各地要將農村初中、高中學生職業技術教育分流班納入勞動預備制培訓管理,當地政府可對勞動預備制培訓學校的實訓設施建設、技能師資培訓和實用教材開發等方面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開發五類公益性崗位解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新疆自治區將大力開發各類公益性崗位,重點用於解決就業困難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問題。據了解,新疆自治區公益性崗位以前只針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今年起,將擴大到就業困難的大中專畢業生。對於城鎮大中專畢業生,新疆自治區將大力開發三類公益性崗位:城市綠化、保潔、保安;民政低保、勞動監察、社會保險、交通協管、工會協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編外用工等公益性崗位。對農村大中專畢業生,新疆自治區將利用農村推進合作醫療的時機,加大對農村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進行醫療技術短期培訓,解決鄉村醫護人員短缺問題。並結合自治區在農牧區推進“雙語”教學,對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開展“雙語”培訓,解決農牧區漢語幼教教師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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