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證職工在生産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生産經營活動有序進行,結合目前物價水平和職工工資增長的實際情況,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適當提高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
按照規定,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每人每月80元。暑期時間定為七月、八月、九月。企業防暑降溫費用可列入企業生産經營成本,行政事業單位由“職工福利費”或“福利基金”中開支。(胡勇飛 蔡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