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下發的《福建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社會助學金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中了解到,對於今年被錄取的三類貧困生,福建省首次設立了社會助學金幫助他們完成學業,且此次社會助學金的範圍也包括民辦高校。
據悉,具體的資助人數將按捐贈渠道以及捐贈者的意願分別設立專項確定。不過據有關人士透露,這次助學金的總金額將比較大,人數也較多。
按照規定,助學金的資助對象包括2006年錄取在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就讀的福建省貧困家庭學生。
這三類人必須是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包括:
(1)家在農村的,其家庭須是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戶或鄉政府核定的貧困戶;
(2)家在城鎮的,其家庭須是城鎮低保戶,或其父母均為下崗職工且無其他經濟收入的困難戶;
(3)近期家庭遭遇重大天災人禍,家庭生活陷入貧困狀態的學生。另外,屬孤兒、烈士子女、殘疾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的優先資助。(記者 章恒 彭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