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放第一批燃油補貼後,海口市將對公交車、出租車等進行第二批燃油補貼的發放工作。據悉,跟第一批相比,第二批燃油補貼的總額有所增加,補貼標準也有所不同。
據介紹,這次公交車燃油補貼的標準,主要是根據客運車輛的數量、燃料類別以及座位數等進行測算,目前已經明確。
據海南省財政廳《關於下達成品油價格調整財政補貼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海口市城市公交行業補貼資金為1583萬餘元,農村客運行業補貼資金為57萬餘元,城市出租汽車行業補貼資金為63萬餘元,合計總額為1704萬餘元。
根據車型的實際耗油量,經綜合平衡,海口市將城市公交車分為大巴車和中巴車兩種車型進行補貼,其中大巴車指19座以上車輛,共有517輛;中巴車指19座以下(含19座)車輛,共有309輛,其中燃油車69輛,燃氣車240輛。已確定的補償標準為:燃油大巴每輛28168元,燃油中巴每輛14084元,燃氣中巴每輛1267.56元。
另據調查核實,海口市城市出租汽車共1963輛,其中燃油車為52輛,燃氣車為1911輛。依據燃料補貼比例關係,每輛燃氣出租車的補貼金額為254.63元,而每輛燃油出租車的補貼金額為2829.31元。
與城市公交車和出租車不同,海口市農村客運班車將以座位為單位進行補貼。據介紹,目前海口市農村客運班車僅有汽油車和柴油車兩種。全市農村客運班車共有216輛,總座位數3771。據此,每個座位可獲補貼金額為151.95元。(記者 卓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