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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要求高風險行業企業必須參加工傷保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8日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今後,建築、礦山等高風險行業企業必須參加工傷保險,浙江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的通知》,為這些企業職工繫上了“保險帶”。

    《通知》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特別是高風險行業和農民工數量多的企業,應優先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建築施工、礦山開採等高風險行業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建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生産許可證制度,在頒發許可證或者辦理許可證延期手續前,應認真審查申請單位提供的《工傷保險參保證明》,對不能提供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工傷保險參保證明》的,暫停頒發相關許可證。

    按照《通知》要求,浙江省境內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參照或者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民間非營利組織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必須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的規定,依法為其全部職工或者雇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並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到2008年,浙江省工傷保險參保繳費人數將達到1200萬人,實現全省工傷保險基本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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