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推進社會保險費五費合徵工作的意見》,在未來的幾年內,全省將逐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五費”統一徵收。
《意見》要求,以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地稅機關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登記時,除法律法規未要求有關單位參保的社會保險險種以及分級參保外,要一次性辦理5項社會保險的統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