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廣東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聯合下達通知,對廣東實行農村義務教育免收雜費後有關收費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通知指出,廣東實行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只免收雜費,學生入學仍需繳交課本費。2006學年秋季課本費收取標準暫照原“一費制”的標準核定,農村小學每生每學期50元,農村初中每生每學期90元。
從今年秋季開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作業本費由學校統一代收,作業本由學校統一購買後發放給學生使用。作業本費的代收標準,農村小學每生每學期5元,農村初中每生每學期10元,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另據了解,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生除繳交課本費、作業本費外,住宿生還要繳交住宿費。
通知要求,各地應對原“一費制”以外的收費進行清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堅決取消國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補課費等收費項目。(賀林平 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