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31日專電(記者石永紅)日前公佈的江蘇省建設事業“十一五”規劃説,將對經濟適用住房實行租售並舉模式。
江蘇省建設廳表示,江蘇各地將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建設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以供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但無經濟能力購買的家庭承租。對達到規定限制年限而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江蘇各地政府將可以回購,用以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
據分析,經濟適用住房租售並舉,可以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是加強城鎮住房保障制度的一個方向,今後江蘇城鎮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選擇買房或租房。其他家庭按照收入水平的不同,可以購買中低價商品房(政策性商品房)、普通商品房、高檔房,從而形成完整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