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出通知,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市統計局公佈的2005年重慶市職工年平均工資(16630元),從2006年1月起調整全市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革命殘疾人員2006年護理費標準。
1、因戰、因公一級和二級革命殘疾人員護理費標準按2005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0%計算為每人每年8315元。
2、因戰、因公三級和四級革命殘疾人員護理費標準按2005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0%計算為每人每年6652元。
3、因病一級至四級革命殘疾人員護理費標準按2005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計算為每人每年4989元。
經此調整,2006年一級至四級革命殘疾人員護理費較2005年增加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