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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將逐步取消暫住證制度 實行居住證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9月11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今後在浙江,農民工將逐漸享受到與城市居民一樣的待遇。浙江省政府決定把取消暫住證制度正式列入政府工作計劃,轉而實行居住證制度。

    浙江省政府日前發出的《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指出,建立公平、規範、統一的省內戶口遷移制度,逐步和有條件地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農民工的戶籍問題。對農民工中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高級技工、技師以及其他有突出貢獻者,應優先准予落戶。改革農民工登記管理辦法,加快相關立法修改,逐步在全省範圍內取消暫住證制度,實行居住證制度。

    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計劃,力爭在2007年底前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的戶口性質劃分,實行統一登記為浙江居民戶口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在改革戶籍登記制度的同時,改進對暫住人口登記和暫住證的申領發放和管理,逐步實行臨時居住證(登記簿)和居住證(登記簿)制度。

    以往,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要領取相應的暫住證,然後憑暫住證辦理相關的手續,如求職,搞生産經營等等,給農民工的生産和生活帶來很多不便,與經濟社會的發展也不相適應。因此,取消暫住證制度逐漸成為一種必然的選擇。

    據了解,從2003年7月起,浙江省德清縣已經率先取消了對外來人口辦理暫住證,改為免費申報暫住登記制度。凡來德清務工人員,只要主動到居住地派出所出示身份證件、提供本人照片,向當地派出所或用工單位如實申報登記本人自然情況、現居住地址、服務處所等相關情況即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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