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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發佈《實施意見(試行)》為中小學校“減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2日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這周來檢查校園衛生,下周來檢查安全保衛問題,還要考核計生情況……曾讓不少校長頭疼的“檢查之患”,今年起減少四分之三。上海市教委發佈《上海市中小學校檢查評比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為中小學校“減負”: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須統一報批並公示,未經公示的檢查項目,學校有權拒絕。

    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公佈調研結果顯示,以前針對各中小學的檢查評比,名目繁多。

    據不完全統計,為學校挂銅牌授榮譽稱號的評比有近40種,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評比近60項,市級其他職能部門的檢查評比近80項。結果平均每所學校每年要接待20次檢查評比,而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素質教育實驗校和區中心小學等成“重災區”,個別學校一年甚至多達60次,平均每兩周被檢查3次。因缺乏統一管理,不同單位重復檢查現象時有發生;不少檢查實行“一票否決制”,某一指標不合格即取消“文明單位”、“先進”等稱號。

    頻繁的檢查評比,影響正常教學,牽涉校長過多精力,也“培養”了一些校長的應對之道:各類上級單位召集開會要學會“換頻道”,應付各類檢查評比要擅長“跆拳道”。

    有關“實施意見”規定,原則上,對學校改革與發展進行綜合性檢查評比項目,4年—5年檢查一次;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組織的專項性檢查評比項目,2年—3年檢查一次;衛生、消防、安全等常規性項目,一年檢查一次。今年,市教委各處室經批准公示的檢查項目,大幅縮減至15項。新辦法還給學校選擇權:凡辦學成效突出、管理規範、社會反映良好的中小學校,可申請單項檢查免檢。

    中小學對此普遍表示歡迎。虹口區第三中心小學校長盛裴認為,減少檢查,校長可更專注于探索教育規律,深入教學一線。進才中學校長王從連認為,校長的職責歸根到底在於激發教師能動性,培養學生成才。學校應努力讓學生滿意、家長滿意、社會滿意,這樣才能自如地接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