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2日從山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山東省將使用統一的機動車駕駛人實習標誌。
據介紹,自今年10月1日起,凡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必須使用統一的實習標誌,實習標誌懸挂在機動車後部醒目的區域。對在實習期內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沒有懸挂實習標誌的,路面執勤民警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山東省交警總隊要求各市、縣(市、區)車管所業務大廳,必須懸挂由省廳交警總隊監製的機動車駕駛人實習標誌式樣挂圖,由駕駛人自行購買懸挂。(張環澤 祁亞萍)